一、个人基本资料
1、护照 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有效期需至少半年以上;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如有旧护照必须全部提供。
2、相片 3张 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两寸(3.5cm×4.5cm)相片。
3、身份证 正反面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
4、户口本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5、个人资料表 请用正楷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此信息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
二、中方单位资料
1、单位英文证明信 英文放假证明原件 (1)用公司便笺纸打印,上面有公司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联系信息(2)内容需有:a、申请人的护照号码、出生日期、职务、薪酬;b、放假的时间,目的以及行程;c、保证申请人会遵守目的地法律并按时回国。(3)打印后需加盖公司公章及签名。
2、单位资质证明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外方邀请资料
1、外方邀请资料
1.外事警察局认证的邀请函原件
(1)需用邀请公司的便笺纸打印,上面有邀请公司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联系信息
(2)内容需有:a、申请人的护照号码、出生日期、职务、薪酬;b、计划逗留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共停留多少天)、目的以及行程;d、出访费用由谁支付;e、回国保证
(3)打印后需加盖公司公章,邀请人的姓名及签名,还需一并附上签署人清晰的护照复印件.。
2.双方公司以前进行商务往来的证明
四、个人资产证明
1、近半流水账单
1).若费用由所在工作单位承担,需提交单位的资金担保(如单位的国际信用卡等),或者
2).若费用由申请者个人承担,需提交本人的国际信用卡或者旅行支票(不接受银行存款证明!)
五、其它资料
1、机票酒店订单
1.申请多次入境只需提供首次入境的机票订单即可!注:未得获批签证的确认之前,请勿出票!
2.酒店预订单(我司可代办),若邀请人未在邀请函中注明其会承担申请人停留期间的住宿,则
需提供在申根国家停留期间的住宿证明,而无需另外提供酒店订单。
3.酒店确认单应包括预定者(申请者)姓名,预定日期及费用等信息(若申请获批,使馆可能会
要求申请者在获得签证之前预先支付费用)
2、国际医疗保险
1.投保金额至少为30,000欧元的旅游医疗保险(包括一切急救治疗或因医疗原因被遣送回国的费用),此保险需在所 有申根国家有效,其有限期应涵盖签证的有效期。申请人在入境时能提供保单的英文版本,否则可能被拒绝入境。此保险必须在申根国家内有效,提交时一并附上保险费支付收据。(可代买)
七、特殊人群
1、暂住人员 1.如果您的护照签发地不属于您所选择递交材料的领区范围, 请提供属于该领区城市签发的暂住证或具有相同效力的有效证件(已生效至少三个月) 2.需提供暂住证复印件(半年以前开始生效,如不足半年请提供旧暂住证或当地公安局、居委街道出具的证明信原件,具体国家具体要求,请咨询确认3.若非中国国籍者,请提供在华居留许可(限外国申请者)复印件
八、其他备注
1、注意事项一 1.若为捷克共和国外事警察局认证的邀请函,则勿需提交第邀请函原件、医疗保险及保险支付收据、 资金证明(不接受银行存款证明!)和住宿证明所要求的材料。该邀请函仅适用于在捷克共和国停留,而非其他申根国家。 2.外事警察局认证的邀请函复印件(邀请函的扫描或者传真件会影响申请的进度,还需一并附上签署人清晰的护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