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4月15日起,利比亚驻华使馆对利比亚签证费实行新收费标准:
工作及公务目的入境签证费由1560元调整为612元;旅游、访问、学习签证费由510元调整为192元;
过境签证费由360元调整为132元;
延长签证有效期费用由510元调整为192元;
咨询电话:13713339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