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有关签证签发的重要提示
德国驻广州总领事馆传递往来外交邮袋目前遭遇干扰。其原因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对保护外交邮袋寄收的国际法规定解释持不同看法。
因此,德国驻广州总领事馆有责任提示下列事宜:
- 领事馆暂时不处理德国签证申请(长期居留)。
- 领事馆从2013年2月25日起不接受并处理申根签证申请。
德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对此感到非常遗憾并希望尽快能恢复原状。但是为此所需要的条件,不在德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的能力范围之内。
请注意,由于上述事件的影响,请选择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申请材料的申请者暂时不要往我中心邮寄申请材料,直到有新的通知为止。
请注意,由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驻华大使馆系统设备升级,将于2013年3月5、6、7、8号关闭,无法审核申请者材料,所以德国签证中心在此期间也将无法接受签证申请。我们建议您根据您的行程尽早安排您递交申请的时间。
建议申请者至少在出发前15天递交您的签证申请,否则很有可能耽误您的行程.您可以最多提前90天(从您预计出发日期计算)递交您的签证申请。
注意:申请者应按预约时间准时到达递交申请。如果申请人不能按时到达,将不能递交并需要重新预约。
委托他人递交材料的申请者请确保您的委托书完整填写且没有涂改,申请人本人签字。如委托书不符合要求将无法递交材料。未成年人若委托他人递交签证申请,需要提供父母任何一方签名的委托书和父母双方签名的申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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