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口日益增多,公安部为了方便流动人口的证件办理,批准31个城市的暂住人员可以异地办理台湾通行证,43个城市的暂住人可以异地办理护照,并且批准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人可以在全国所有城市就近办理。
可以享受此方便政策的人群有:
1、 本市户籍居民的外地户籍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
2、 在本市暂(居)住的外地户籍的就业、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
3、 全国各地年满60周岁(含)且在暂(居)住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部授权非户籍地出入境管理机构代异地申请人的材料,申请材料仍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批。公安机关将在受理申请后最多30日内签发证件。被告知不予签发证件的申请人,依法享有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可就近办理台湾通行证的31个城市:
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
可就近办理护照的43个城市:
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无锡、常州、苏州、温州、嘉兴、舟山、泉州、株洲、湘潭、珠海、东莞、佛山。
就近办理护照和台湾通行证的要求:
1、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就业人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就学人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4、配偶、子女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
5、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大陆居民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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