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到团费一个月后,旅行社才拖拖拉拉去代办出国签证。结果两名游客遭到拒签。日前,广州中院认为旅行社没有尽到谨慎勤勉的义务,须退回除签证费用外的全部团费。
去年6月,卢先生夫妇报团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澳洲8日游并签订旅游合同,由旅行社代办出境旅游手续。但遗憾的是,澳大利亚政府办事机构拒绝签证。卢先生夫妇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遭拒绝后诉至法院。
越秀法院一审:法院认为,根据《拒签通知书》,卢先生夫妇没有提供足够证据证明有稳定的收入,以及没有正式的职业而被拒签证,其自身存在一定过错。而旅行社在为卢先生夫妇办理签证过程中存在瑕疵,未及时通知他们补办相关手续,亦存在一定过错。对卢先生夫妇要求退还旅游费的主张,法院予以支持,但应扣除已经实际发生的1580元签证费用。
广州中院二审:旅行社上诉至广州中院,并提交证据证明已实际发生了机票及外国酒店、景点的费用。广州中院二审查明,卢先生夫妇在6月22日交齐款项,而旅行社在7月22日才代办签证。
广州中院二审认为,旅行社明知澳洲签证一般为5个工作日左右,却在卢先生夫妇交齐款项后一个月后才代办申请旅游签证,导致拒签结果出来时,机票损失的发生已无法避免。旅行社未能尽到善良管理人谨慎勤勉的注意义务,对此存在过失。
关于国外酒店、景点的费用,旅行社提交的证据已付款项处均为0元,不足以认定这些费用已实际发生。据此,广州中院近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刘晓星)
转自中工网:旅行社办签证慢 旅客行程泡了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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