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类型:中国外交部和荷兰大使馆双认证
认证目的:荷兰驻华大使馆在公证文书上证明公证机关或认证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和盖章属实。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中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荷兰当局所承认,不致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域外法律效力。
认证机构:外交部、荷兰大使馆
注:外交部指定由以下机构负责受理双认证文件的办理
:各省、直辖市外事办、地方贸促会等
服务机构:中国签证资讯网(注:我方非外交部指定代送机构,仅为不方便前往北京送认证文件的申请人提供代送代取服务,以节省时间)。
服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东方瑞景C座1107室
联系电话:0769-89123392 0769-22027299
荷兰大使馆认证文书包含:
1、商业文书:原产地证、发票、委托书、授权书、商事证明、单位专业证书、价格单、商检证、合同、报关单、箱单、营业执照、检验检疫证、出口登记表、屠宰证等
2、民事文书:出生证明、结婚证、健康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个人专利证明、驾驶证、学历证、未刑公证书、死亡证明书、成绩单、未婚及离婚证明。
荷兰大使馆认证需要注意事项:
1、苏、浙、沪、皖地区出具的文书送驻上海总领馆认证。
2、粤、闽、琼、桂地区出具的文书送驻广州总领馆认证。
3、使馆要求所有公证书半年有效。
4、离婚证、离婚调解书须做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书。
5、结婚公证书须粘贴当事人的双人合影照片,该馆不对两张单人照片拼在一起的公证书进行认证。
6、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姓名译文必须使用汉语拼音。如当事人所持护照上的姓名系地方方言拼音,可在汉语拼音姓名之后用括弧加以注明,即:汉语拼音姓名(护照上的方言拼音姓名)。
7、用于办理探亲签证用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只需外交部单认证。
8、需1份复印件。
荷兰认证时间:
民事文书:外交部5个工作日,荷兰大使馆7个工作日(通常会较晚)
商业文书:外交部5个工作日,荷兰大使馆7个工作日(通常会较晚)
荷兰认证费用:
民事文件:外交部110元+外交部指定机构(50元)+荷兰大使馆(见下表)+中国签证资讯网服务费
商业文件:贸促会(根据文件)+外交部指定机构(190元)+荷兰大使馆(见下表)+中国签证资讯网服务费
荷兰大使馆收费:
215元/份(常按汇率调整)
荷兰地理位置:
荷兰位于欧洲西北部,国土总面积为41864平方公里,濒临北海,与德国、比利时接壤。